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经登记生效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 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 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有效期五年, 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经认定的软件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 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认定的软件企业进口所需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 除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均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